住建部新规已下,老旧房子该何去何从?
老旧小区改造,对于过去的砖混结构老楼如何处理,一直有争议,很多人认为应该推倒重建,但是我认为,任何一刀切的做法都不可取。
对于房龄超过40年的老楼,特别是还有一些外走廊的陈旧建筑,干脆推倒重建,既保护了人民的生命安全,保护了人的尊严,也可以节约用地,一举多得。
对于2、30年房龄较短的半新楼房,也需要经过专家鉴定评估,根据使用年限,房屋结构和破损程度等整体状况以及住户的居住体验等,做出保留或者加固保留的决定。如果经过计算,加固费用过高,那就得不偿失,还不如推倒重建。
有些老城区,交通非常方便,生活配套设施齐全,医疗、教育***丰富,这里的老楼,大多数房龄长、破损严重,这样的楼房推倒重建意义更大。
总之,城市老旧小区改造,不能一刀切,要根据具体情况,实事求是的一步步推进,数量不重要,重要的是人们的居住感受和居住安全。
另外,对于老楼的下水管网,室内布线也要调查清楚,不要只管表面,忽视了老楼的管网和电线问题。上个世纪的标准,已经远远落后于新时代,在家用电器普及的今天,很多老楼的布线已经不堪重负,给住户的生命安全带来威胁,按照新标准重新布线已经迫在眉睫。不要等到发生了火灾,才开始整改。希望在改造老楼时能加以重视。
总之,能保留尽量保留,该推倒必须推倒,任何一刀切的做法不可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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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议对上世纪七,八十年代的砖混结构的旧房一律拆除,就地从建。过去的房子都不是很高,六七层高,现在可以建个十几层,多出来的地***可以拍卖。可以解决拆建旧房部分费用。
建议40年以上的房子拆掉,重新就地翻盖,修修补补费用也不少,还不解决实际问题,比如上下管道漏水等,而且过去的房子格局小,家里有老人的需要子女照顾,老少三代也住不下呀。有需要不回迁的可去远的地方住共产房,也可以拿钱走人,回迁的出部分钱也可以,翻盖回迁是最好的办法了
老房子应该分期分批棚改拆建。以前的施工工艺和质量标准都达不到现在的要求。楼顶防水材料早已失效,顶层住户苦不堪言。管道,地基,停车位都是问题,基本上都是危房了。但是老旧小区地理位置好,如果棚改了,不仅能改善居住环境,美化社区环境。投资者多出来的楼层还能卖钱。***也有税收。三方都得实惠。
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应该成立旧房改造评估机构,对于超过四十年的老旧小区,是否值得投入改造进行全面评估,对消防、停车、环境等基础设施需投入巨大的,建议核算成本后拆除重建。
六十年代的老房子还能旧改吗?
60年代初建的那些公住房质量都比较差,上下水、充电设施都老化了,修好这里那里坏,根本就没有什么维修价值。这些旧房子在改制以后,企业将房屋产权卖给了个人。随着社会的发展,很多人已经已经搬进了新居,将旧房卖掉或者是出租。现在旧房子安全隐患太多,应该扒掉,建设新居,给老百姓一个好的生活环境。
城市里面的房子改造,你恐怕要去申报才行哦,你估计要到房管部门去申报才可以哦,不管你哪个年代的,如果你这房子是文物了变成文物级的了,那恐怕你也改造不了了,那你只有享受那个文物了,如果你的房子是这家楼房那种样子的,你想改造恐怕也不行哦,那不会让你改造,如果是你的私人建筑的房子,简单的改造你自己可以搞,要大型的改造,大型土木恐怕也是必须申报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