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双江的籍贯?
国家:中国出生日期:1939年籍贯地:山东德州出生地:黑龙江哈尔滨家人:4个女儿,6个儿子,李双江是老四。身份:著名男高音歌唱家、少将军衔代表作品:《我爱五指山,我爱万泉河
黑龙江哈尔滨
李双江(1939年3月10日—)出生于哈尔滨。中国男高音歌唱家,声乐教育家。国家一级演员。***艺术学院音乐系主任,研究生导师。中央音乐学院客座教授,新加坡南洋艺术学院客座教授。全军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。代表作《北京颂歌》、《我爱五指山,我爱万泉河》、《红星照我去战斗》等歌曲。2013年2月底因为儿子李天一在北京市海淀区湖北大厦伙同另外四人***一位女性而广受舆论指责,指其教子不严,危害社会。
如何看待谭松韵妈妈***一案?
谭松韵是明星,可自己妈妈被撞死了,没有等来一句道歉,上节目伤心痛哭,被逼得利用舆论***。
被告马某某嚣张至极,在庭审现场吊儿郎当,抖腿斜眼,一副痞子样。
看过庭审现场的都知道,马某某有恃无恐,即便涉嫌酒驾和***撞死1人,撞伤2人后逃逸,依旧稳坐***。
一年半以前,被告马某某和朋友们曾在叙永县某***唱歌,并在夜宵店和朋友喝酒,喝了7杯啤酒才离开。离开后,撞上了路边的谭松韵妈妈和朋友四人。
撞到人之后,马某某开车逃逸,后来打电话让自己的朋友去现场查看情况,结果人已被送往医院。后来朋友张某又听马某某的话去医院打探情况,发现有一个人(谭松韵妈妈)生命垂危。马某某听到后跑到泸州躲藏,后被警察劝说后自首。
在这个案件过程中,还有一个细节,那就是马某某的尿检呈阳性,有可能案发时有***行为。
按照我们所知道案件情况,马某某的情节十分严重,***、酒驾、撞死1人,撞伤2人逃逸,试图躲避公安追捕,并且对受害人没有任何道歉和赔偿。如此恶劣,应该在庭审现场接受审判。
然而,庭审现场的气氛十分诡异。
做为公众人物***都难,何况是我们普通老百姓?
***是因为马某某与朋友在***唱歌,并吃了夜宵还喝了酒,在夜宵店喝了7瓶啤酒才离开的,离开后驾车撞上了谭松韵妈妈和她朋友四人。
撞人后马某某开车逃逸,打电话给朋友打探情况,发现现场伤员被送到医院,其中一个人生命垂危,那人就是谭松韵妈妈。后来马某某逃到泸州躲藏起来,被交警劝说后自首。结果是撞死一人,撞伤二人,又酒后驾驶逃逸。
奇怪的是马某某测出阳性证物的毛发在警方寄快递的时候丢失!这么重要的证物怎么会丢失呢?导致被告嚣张跋扈,当庭翻供。与之前做笔录时口供完全不一样。否认自己喝酒,***,否认去***。所以不赔偿也不道歉。
犯罪嫌疑人为何会如此嚣张?他在庭审时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,一会儿抖腿,一会儿瘫坐,为什么距离案情过去了一年半,犯罪嫌疑人依然没有绳之以法?要用谭松韵在节目中哭述着***?嫌疑人是不是有什么背景?这不得不让我们这些吃瓜群众怀疑的问题。于是,我们想到了***如这事发生在我们普通老百姓身上会更难了。
个人观点,不喜望海涵。
谭松韵在出庭的时候,因为个人行程问题需要提前离开,便问法官自己能否说几句话?
得到允许之后,她说:我是受害人黄静的唯一女儿,谭松韵!
就这一句话,说者或许只是介绍自己,但听着已潸然泪下!
在这一刻,她不是大火的《锦衣之下》里的袁今夏,也不是如今热播的《以家人之名》里的李尖尖,她更不是明星,也不是艺人,她是被害人,黄静的女儿!她是一位失去了母亲的孩子!
无论到了多大年纪,失去父母的孩子,就像断了线的风筝,永远都成了孤儿!而谭松韵没有了母亲!
因为她是公众人物,所以她的这件看似只是因***而出了事情的一件普通的刑事案件,被无限的放大放大再放大,放大到最终的程度,竟然成为了金钱与权力的较量!
一个是知名艺人,钱多,粉丝多,流量多!
一个是毫无悔过之心的,说不出来家庭背景的人!
这已经不单单是一个刑事案件,这在很多人的眼里,已经成为了饭后的谈资,已经成为了金钱与权力较量的甚至可以拿来对弈的***!
【雨畦观点】看到相关新闻,我深感震惊,我在想一个明星的妈妈出***尚且如此,一个普通人呢?我还记得学者施一公曾说过自己的父亲也系***,因此而击溃了他的世界观。
在看到该新闻之前,我不知道谭松韵是谁,我也不知道该起事故的前因后果,可当我看完之后,我是震惊的。肇事者马某某能认定为自首吗?逃离了现场,事后在家人陪同下投案,这样的投案算自首吗?我深感疑惑。在庭审现场那一副傲视群雄的感觉,仿佛在嘲笑受害者和中国的法治。
交通肇事罪最高刑罚是七年,只因罪名的规定,被认定为是一种过失行为。该起事故事发后,被告人的家属居然连一句道歉都没有,还责怪受害人,怪其没让马某某在家过上春节。孙小果***还历历在目,又来一个马某某。手眼通天、蔑视法律、草菅人命,是谁给了他勇气,让他如此猖狂?
该起***已然疑点重重,鉴定的样品***用邮寄,鉴定人一句符合规定容下了所有。警察证言一句不知道、没参与、不记得,似乎忘记了身上的戎装,我在想是谁给了他们睥睨天下的勇气?又是谁如此肆无忌惮?
试想一个明星的妈妈尚且如此,更何况老百姓呢?虽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,可毕竟人间正道是沧桑!沧海桑田的变化,必能将蛀虫、害群之马清除出去!
谢邀。
从案件情况来看,这就是一场普通的交通肇事案件,酒后驾驶,肇事逃逸,投案,拘留,公诉,刑附民,开庭。
但是,这一普通的案件不普通,就是因为其中一位受害人的家属是明星,引发了极大的关注。而另一方面,被告人肇事方马某父亲的公职身份,引起了公众的极大猜测。由此,一起普通案件不再普通。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一方的代理律师,是专办大案的张起淮律师,李天一、王宝强、孙杨等案都是其代理的。
至于时间问题,为什么2019年1月1日(2018年12月31日)出事,直到2020年8月31日才开庭。在31日的开庭过程中,公诉人举证得第一组证据就是关于本案程序问题的,各方包括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一方对于这一组证据都是没有异议的,也就是说公检法在8月31日之前案件处理的程序上是没有超期的。
至于网络传播中的证据遗弃、警察不知情等,建议看完整的庭审直播录像后,再发表意见。
而这起交通肇事案,给我们普通人的警示,就是喝酒不开车,开车不喝酒,切记切记。
李天一案其余四人判刑多少年?
北京海淀***对李天一案进行了审理并最终做出了判决。根据该判决,李天一因***罪被判处***10年,而其余四人也被判处了不同的刑罚。
具体来说,同案犯王某(成年人)被判处***12年,***2年;魏某某(兄)被判处***4年;张某某被判处***3年,缓刑5年;魏某某(弟)被判处***3年,缓刑3年。
以上信息仅供参考,如需更多信息,可以查看李天一案的判决书或相关报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