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法自毙是怎么来的?
出处:《史记·商君列传》:“商君亡至关下,欲舍客舍,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,曰:‘商君之法,舍人无验者,坐之。’商君喟然叹曰:‘嗟乎!为法之敝一至此哉!’”
背景:商鞅(约前395年—前338年),汉族,卫国(今河南安阳市内黄梁庄镇一带)人。战国时期政治家、思想家,先秦法家代表人物。姬姓,卫氏。又称卫鞅、公孙鞅(卫鞅之“卫”即氏於国,商鞅之“商”即氏於居或氏於官,又“诸侯之子曰公子,诸侯之孙曰公孙,公孙之子以王父字为氏”。卫鞅之祖为卫国君,故又称公孙鞅。)
商鞅应秦孝公求贤令入秦,说服秦孝公变法图强。孝公死后,受到秦贵族诬害以及秦惠文王的猜忌而死,尸体又被车裂(五马分尸,分的是卫鞅的尸体)。其在秦执政二十余年,秦国大治,史称“商鞅变法”,并使秦国长期凌驾于山东六国之上,但最后还是死于自己的法。 [释义]毙:倒下;死去。自己立法;却使自己受害。比喻自作自受。 [辨形]作;不能写作“做”;毙;不能写作“毖”。 [近义]作茧自缚自食其果自投罗网自讨苦吃 [用法]含贬义。一般作谓语、宾语。 [结构]连动式。
作法自毙的典故?
作法自毙:自己立法反而使自己受害。泛指自做自受。
典故
商鞅变法,首先取消了贵族的特权,规定重新按军功大小给予爵位。贵族由此失去了无功受禄的特权,对商独十分不满,但商鞅有秦孝公支持。贵族虽怀恨在心,仍然毫无办法。秦国经变法以后,很快强盛起来,生产率大大提高,国库充盈,将士作战勇猛,威震六国。
商鞅因变法有功,受封商地十五邑,号商君,人们从此称公孙敬为商鞅。变法过程中,太子的老师触犯了法律,贵族和朝臣对这件事抱着幸祸态度,看商鞅怎样解决这个棘手的难题。商鞅为了新法能得以实施,请示孝公,依法严厉地作了公正处置。子曾为老师说情,但无济于事,太子对商鞅开始恨之入骨,必欲除之而手快。
孝公在位二下二年驾崩,太子嗣位,史称惠文王。贵族们知道惠文王痛恨商鞅,便纷纷制造流言蜚语,有人甚至诬陷商鞅谋反。惠文王十分清楚商鞅没有谋反的动机,更没有谋反的可能,他只是为了出气,下令逮捕商鞅。商鞅自孝公死后,自知失去靠山,不敢久居京城,返回自己的封地。当他风闻有人诬告他谋反的消息后,情知早晚必罹杀身之祸,便只身逃出家中,打算潜往它国,躲灾避祸。
天色渐渐暗了下来,寒鸦背着夕阳余辉,结队归林。商鞅急于逃离秦境,匆匆赶路,来到关下,不想被守关军士拦住,声称“商君有令,黄昏后非公事不得出城。”商鞅这才意识到必须投宿住店。他来到一家旅店,要求住宿.老板走出来说“既是客人我们当然欢迎,请问您是谁,弄不清身份,我会被杀头的。这是商君的法令,违背不得呀。”
商鞅当然不敢承认自己的身份,走出旅店,仰天长叹:“我这是作法自毙呀!”商鞅后来被车裂而死。那刑罚十分残忍,即用五辆车分别用绳索缚住受刑者的头部与四肢,然后驱赶着马,将人活活撕成五段,令人耳不忍闻。
作法自毙的故事说明了?
秦王为了使秦国国富民强,同意商鞅对各项制度进行改革。商鞅制定了新的法律太子触犯了新法,商鞅大怒,让太子的老师替太子受刑,割掉了他的鼻子。众百姓见太子犯法都要受惩罚,对法律越来越敬畏了。
由于秦国老百姓遵纪守法,辛勤劳作,秦国很快就富强了。
太子继承王位后,为了报辱师之仇,给商鞅安了一个谋反的罪名。
商鞅见势不妙,就逃跑了。他在逃跑途中想住店,可是由于他不能拿出***明,因此无法入住。
新法是商鞅自己制定的。自己制定的法律,反使自己受害。比喻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。